1.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黑龙江润达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祥运”)。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条款仅适用于“装卸队服务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目的
此次“装卸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的目的是通过招标寻求能够提供装卸服务的供应商。
最终被选定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润达祥运通过充分的商务和谈判确定装卸合同的具体项目、作业指令、价格及其他细节,并签订正式装卸服务合同。
1.3 招标说明
1.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用书面、传真作出答复。
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4.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若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5. 投标人无权对本招标书的内容作任何改动。对于招标文件,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注明,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作接受并同意本招标书的所有条款。
6. 本次“装卸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投标单位串标等干扰本次招标活动行为,严禁投标文件弄虚作假。
7. 为保证招标、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与招标项目招标方相关人员私下接触涉及招投标的相关信息。
8.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润达祥运招标小组。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缴交账户信息:
户名:黑龙江润达祥运物流有限公司
账号:17150082876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分行
(3)缴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交款时须注明“装卸队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
1.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证明。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缴交,不接受投标人委托第三人代为缴交。
1.4.3 定标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5 定标后,中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签约以及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4.6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 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的;
(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1.4.7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后10天内有效。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 投标文件与包装
1.5.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一览表;(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确认函(附件四);
(5)廉洁投标承诺书(附件五)
(6)保密承诺函(附件六)
(9)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 装卸服务项目及费用表
本项目报价为含税费、油电消耗成本费等。
2.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须附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
(4)包含但不限于扒谷机、铲车、传送带等日常作业设备的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5.2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正本需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正面应明确标明投标人的名称、“装卸队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递交
1.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2点0分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投标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锦州市和合粮贸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影,联系电话:18302458908。
1.6.2 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1.7 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招标人保留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权利,并向每一个可能的投标人发出任何有关推迟上述日期的书面通知。
2.投标澄清
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章,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 评标
(1)开标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12点0分
(2)招标方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计和比较。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方相关人员组成。
(3)评标原则
本次选聘活动依据国资委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国贸股份自用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规定》,遵循公开、公平、择优、适用的原则。
(1)本次选聘以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2)未被选中者,投标材料恕不退还,进入招标资料库储备管理。
1.8 合格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有意参加投标的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
提供装卸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出库装车、入库卸车、装箱、投药、拖车、蒙盖苫布、货物清理及招标方其他要求等。
1.9招标组织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影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锦州市和合粮贸有限公司
电话:18302458908
邮箱;wangying2@itg.com.cn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介绍
黑龙江润达祥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始创于1980年,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755),是世界500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成员企业,经过不断发展,现已形成供应链管理和金融服务两大核心业务;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国上市公司50强、亚洲品牌500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主要合同条款详见附件,具体条款以正式签订为准。
4.附件(详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