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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RM系统数据源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01 浏览:864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RM系统数据源采购标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塔21层

1.3 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RM系统数据源采购招标

1.4 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人应能独立、准确、及时地向招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被调查企业的下列信息,该信息应可实时接入招标人CRM系统,能提供实时、高效、稳定的查询服务,能根据招标人的数据及格式需要,定制并动态推送个性化的被调查企业信息。

(1)企业工商信息:

该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工商登记状态及基本信息、法人及股东信息、企业主要人员、实控人信息、分支机构信息、行业类型、企业名称及类型等变更记录、企业对外投资情况、企业法人及主要成员对外任职情况、企业法人及主要成员对外投资情况等;

(2)企业经营异常信息:

该信息应包含企业信息频繁变更记录预警、股权出质情况、担保、经营异常情况、欠税或税务非正常户、评级公告负面、动产融资情况(应能实时获取并反映各大动产登记网站-如中登网、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等被调查企业动产抵押信息)等;

(3)司法信息:

该信息应包含与企业相关法院裁判文书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人信息、被申请破产、违法、重大资产损失、股权冻结、司法协助、开庭公告等相关信息;

(4)企业舆情风险信息:

该信息应包含企业主体、关联企业失信信息,各大新闻媒体、网站及自媒体平台与被调查企业相关的新闻报道及正负面信息;

(5)企业关联关系:

该信息应包括企业在股权、高管、实控人、兄弟公司、历史股东、诉讼、债务、疑似等维度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机构或个人。投标人应能对关联关系进行分类以便招标人对数据进行筛选和搜索;

(6)财务信息(如有):

该信息至少应包含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概况,应有企业资产、负债、利润大数。

1.5 中标服务期:中标人的中标服务期为2年,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中标服务期内中标人不得变更服务价格或中途撤销服务合同。

2. 招标工作安排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5:30前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意向书(附件一)发送至以下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递交或形式不符合前述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意向参加此次招标。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投标意向书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合格的报名者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吴思彦

联系电话:0592-5821026

电子邮箱:wusiyan@itg.com.cn

3.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有多年从事该项服务的经验,投标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与本招标文件1.4条约定的招标项目内容相吻合。

(2)投标公司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处理本招标文件1.4条约定的招标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相关业务,并能提供高效、稳定的API端口对接服务,有专业的运维团队。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 投标

4.1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须附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等);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最近三年的主要服务客户群名称及情况介绍;

(4)三年内投标人处理CRM系统数据源相关的典型案例并附相关资料,同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或签约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2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确认函(附件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

(3)对标的物的详细报价、结算方式说明,包括采购合约外监控增补套餐包与查询增补套餐包报价;

(4)中标后的业务联系人或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5)4.1所述的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可提供完整的数据接口服务能力相关证明。如投标人有客商动态监控数据测试接口文档及测试账户,应在招标截止前将测试接口文档及测试账户同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usiyan@itg.com.cn与cyc@itg.com.cn,由我司在评标前安排专人测试接口传输质量。投标人需确保提供的接口有效可用;

(7)廉洁投标承诺书(附件四);

(8)招标方案偏离表(若有,附件五);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参与后续评标。

4.3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下述送达地点,逾期不予接受。

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下午5点30分

送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塔21层

联系人:吴思彦

电话:0592-5821026

4.4 投标保证金

4.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2)缴交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25583688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开元支行

(3)缴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交款时须注明“CRM系统数据源投标保证金”。

4.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证明。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4.4.3 定标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4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4.5投标有效期

4.5.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日后90天内有效。

4.5.2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投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6.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共肆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投标资料内容及格式应严格一致)。

4.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体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招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材料须分册装订,且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

4.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增删。如有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 评标

5.1 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召开评标会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将另行通知投标单位。

5.2 评标细则

标书的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分值由价格、质量技术、商务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按质量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侯选供应商。

6. 授予合同

6.1中标通知书

6.1.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1.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采用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或网络公告的方式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6.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6.2.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2.2 如经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查验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中标人不能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从投标人中另选中标人。

6.2.3 中标人须于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中另选中标人。

6.3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当于中标合同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补缴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未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中另选中标人。

7. 其他事项

7.1 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应严格依据投标文件所做承诺履行职责,如有违约,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采购和实施的顺利进行,并追究相应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7.2 投标人所投的标书若有其它方面的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增值服务及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显著注明。

7.3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所涉知识产权完整清晰,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否则应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4 投标人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所涉知识产权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且使用方式、使用内容等事项无须事先征得投标人同意。

7.5 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 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它未尽事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附件一:投标意向书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四:廉洁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招标方案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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