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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混合料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07 浏览: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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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模板

第三章   混合料销售合同格式(请见附件)

 

第一章   招标须知

根据我单位混合料销售项目计划安排,拟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销售,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项目名称: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混合料销售招标项目。

二、暂定标的物质量:约为5:4:1的混合料,属于直接爆破后由风化层、强风化层、山皮土组成的约5:4:1的混合料(50%山砂(颜色偏黑)、40%石头(强风化碎石)、10%泥土)。

发标人特别提醒竞买人:因爆破、开采、混装等多方因素影响,标的物质量具体以装货的实际情况为准,发标人不承担质量差异及瑕疵(包括隐形瑕疵)风险,未知的质量风险由竞买人自己承担,且标的物品质差异不影响本次招标成交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理解并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质量不符或瑕疵的降价或补偿等。

特别约定:本矿山销售的混合料仅用于工程性围填、路基等使用,不保证能作为加工机制砂或碎石使用,请竞买人充分了解。

三、暂定数量:约2万吨

发标人特别提醒竞买人:数量是为暂定的数量,若出让方提供数量发生变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四、出运时间:以合同签订出运时间为准。

五、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低限价20元/吨,若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最低限价,视同无效报价,报价直接作废。

六、交付方式:装车位置位于西牯岭矿区临时混合料平台或矿区指定位置,发标人将混合料装至竞得者指定的装运车辆即视同交付完成。后续运输工作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堆放、整理以及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存储、第三方侵权等任何原因而遭受的短少、毁损、灭失等)与发标人无关。竞得者装货时必须服从发标人的现场统一管理,遵守现场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必须在庐山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车辆备案手续,车货总重量不得超49吨/车)。

发标人特别提醒竞买人:1、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充分了解装货情况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出运等方面的全部要求,一经报价视同完全知悉全部要求,不得提出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补偿等。2、竞买人必须自行组织数量足够、合适的车辆运输,同时车辆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关证书需提供给出让方备查。3、竞买人装运车辆应按照西牯岭矿山生产部、安环部等相关规定进行作业,保证运输与人员安全,所有车辆的实际车货总装载量不得超过该车营运证书登记的荷载量,运输与人员的一切经济、安全等责任均由竞买人全权负责,与出让方无涉。

七、竞买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招标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

3、竞买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与发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的公正性。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 万元整(伍万元整),须由竞买人通过公司银行账户于 2023 年 9月12日9时30分之前打至发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款项用途:西牯岭矿混合料投标保证金。逾期不受理。

发标人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

银行账户:14348101040022912

九、招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月12日10时00分,竞买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文件袋密封盖章方式。

2、招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竞买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招标会议:发标人定于 2023 年 9月12日10时00分在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招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标人不予受理。

发标人将根据收取招标保证金的情况核实是否收到竞买人投标文件。

4、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另行通知为准。

5、招标公告发布后,发标人仍享有在招标会议正式开始前撤回招标的权利。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竞买人参加招标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十、招标规则

发标人通过对比招标单位单价报价金额(含税)由高到低排序,最终采用单价报价最高法确定并推荐竞得者。若出现最高价有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情况,出让方将现场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竞买人进行二次报价,仍采用单价报价最高法确定最终竞得人(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竞得人一经报价视同已全部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招标相关合同、公告等所有内容,尤其是关于免责条款的相关法律后果,不再得提任何异议。

十二、签约

1、发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竞得人发出成交通知。通知书送达竞得人《授权委托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代理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箱任一个,视为送达。双方合同自成交通知送达时起成立。

竞得人须自发标人送达成交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发标人住所地完成合同书签订事宜。未按期执行,招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发标人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另选其他报价人作为竞得者,或再行招标。其他竞买人的报价或再行招标的价款低于原成交招标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其他竞买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发标人重新作出的成交通知。

2、竞得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支付5万元整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竞得者的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销售公告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itg.com.cn)发布。

十四、发标人接受和发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红燕

电话:15079249406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

邮箱:1207566870@qq.com

发标人下批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3362804089

 

第二章   招标文件模板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二 送达地址确认书(仅适用于竞买人为自然人)

附件三 报价函表格式

附件四 承诺函

附件五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若竞买人为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附件六 企业资质证书(若有)


第三章   混合料销售合同格式(请见附件)

附件:混合料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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