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站内信息检索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12-06 浏览:359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50 万元,招标人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采购的起重设备将被用于招标人的西牯岭建筑用花岗岩矿砂石骨料生产加工系统厂房内及长距离输送廊道工程内的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 是生产厂家,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 50000 万(实缴不低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资质与能力,以及与提供货物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厂家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拥有所投包件标的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1.2.投标人须具有三年内质量合格的国内同类项目独立供货(同类项目业绩指已验收合格并 投产的项目,且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设备业绩),并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即提供投入使用项目验收报告或试用验收合格报告)。

1.3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为 A 级(含安装、修理、改造)。并且 2020 年1月1日至今超过额定起重量 80t 及以上桥式起重机销售合同不少于 2 个(已交付使用),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合同简本复印件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5.投标人在中国国内有服务管理组织和支持维修机构。

2、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至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三楼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完成现场报名并完成招标文件费购买汇款后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仅限工作日)。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完成报名文件提交并完成招标文件费购买汇款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收件电子邮箱:chenli11@itg.com.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以密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供应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 ”,)项目业主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 ”),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起重设备将被用于招标人的西牯岭建筑用花岗岩矿砂石骨料生产加工系统厂房内及长距离输送廊道工程内的设施设备,本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4日,是江西省内 集开采、生产、水路运输、销售于一体的特大型综合性饰面花岗岩石材面板和机制砂石骨料 企业,开采年限 22 年。公司拟建生产能力分别为 800t/h、5000t/h 的骨料生产线和山砂加工生产线,产品规格主要为 0-5mm、5-10mm、10-20mm、20-28mm 机制砂和骨料。

1.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钱湖村。

1.2、交通条件:矿区有矿山运输公路 5km 至庐山市山南公路与 105 国道相连。距庐山市城区5km,距九江市 40km,距京九铁路德安站 34 km,交通便利。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辅机设备是生产加工系统及长距离输送廊道内需求的起重设备, 包含合同设备、技术文件、专用工具、随机及调试用备品备件(含校准),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包含轨道以及设备安装。

投标人必须对每个子项的设备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组成一个完整的报总价的商务标。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交货地点:庐山西牯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区生产加工区及廊道工程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投标人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生产企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000万(实缴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资质与 能力,以及与提供货物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厂家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拥有所投包件标的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1.2.投标人须具有三年内质量合格的国内同类项目独立供货(同类项目业绩指已验收合格并 投产的项目,且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设备业绩),并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即提供投入使用项目验收报告或试用验收合格报告)。


1.3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为 A 级(含安装、修理、改造)。并且2020年1月1日 至今超过额定起重量 80t 及以上桥式起重机销售合同不少于2个(已交付使用),业绩应附上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合同简本复印件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5.投标人在中国国内有服务管理组织和支持维修机构。

2、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请于2023年12月7日-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6:30)前提交报名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800 元)。购买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公对公汇款的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用途“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 ”,请于2023年12月11日(工作日下午 16:00)前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的厂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庐山市西牯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廊道工程起重设备采购项目 +保证金 ”,请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16:00)前汇款,未按时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收款人):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山市支行

账号: 1434 8101 0400 2291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工作联系人:陈莉 电话:18379600588  电子邮件:chenli11@itg.com.cn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1 份(U 盘存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贸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it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企业基本账户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庐山市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庐山市星子镇石材产业园蓼花池路江西天然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联 系 人: 陈莉

电    话: 18379600588

电子邮件: chenli11@itg.com.cn

 

庐山市西牯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上一篇 返回 下一篇